新华社电昨天,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对记者回应:凡是在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早已出售了交强险的车主,只需于下次续保交强险时交纳2008年度车船税和补交2007年度车船税才可,不牵涉到滞纳金问题。
保监会公布新版车船税交纳办法【首页】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