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员工在青岛太平洋保险门前纳横幅图片改编自火灾后现场照片信网5月22日讯 青岛同仁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5月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称之为“青岛太平洋保险”)转了一份保险,保险费是11000元,保险金额是1100万。当年再次发生一起火灾,青岛太平洋保险指出赔偿金金额过于大,建议对方回头法律途径。2014年,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青岛分公司支付990万,青岛太平洋保险上告,明确提出裁决,目前等候二审裁决。2015年5月20日,同仁食品有限公司指出太平洋保险无故拖延时间,回到对方所在地,纳起横幅讨要众说纷纭。厂房起火太平洋保险仍然并未赔偿5月20日上午,信网(0532-80889431)在坐落于青岛香港西路47号的青岛太平洋保险门前看见,有人纳着横幅,其内容是:“青岛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不按照保险合同展开赔偿,无故拖延时间,给企业带给巨大损失”。其中一人告诉他信网,他们是青岛同仁食品有限公司的员工,企业在太平洋保险投保,后来厂房再次发生火灾,损失相当严重,但是太平洋保险仍然不赔偿。
火灾后青岛太平洋保险拒赔 走程序拖垮企业【首页】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